山东法制传媒网:昨天下午,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梅建华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就《青岛市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他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锚定“打造现代海洋经济发展高地”目标,加快海洋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做强现代海洋产业,为青岛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梅建华来到青岛海检集团有限公司和有关海洋科研机构,详细了解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海洋科技服务等情况,认真听取有关立法建议,他勉励大家开拓进取、矢志创新,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更多科研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梅建华指出,开展海洋经济立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的务实举措。要充分认识这次立法的重要意义,深入实施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凝聚立法共识,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制定的法规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
在青岛蓝谷管理局,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青岛蓝谷管理局、即墨区政府有关工作汇报,征询部分科研机构、涉海企业、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梅建华指出,要把准立法方向,将海洋立法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结合起来,同加快构建“4+4+2”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结合起来,站在全局看一域,从法规制度上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把社会各方面的真知灼见体现到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各环节。要注重解决问题,面向制约海洋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有针对性地完善法规,打通堵点、攻克难点,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陈金国、毕维准参加调研。(山东省青岛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