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振 王宁宇)4月2日下午,山东省烟台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54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主持会议,副主任刘洪波、潘士友、刘森、李胜刚、陈洪军,秘书长王玉琪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4月18日召开,会期半天。
会议研究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烟台市停车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
朱秀香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强化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广泛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形成共识,努力为提升法规条例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听取、讨论了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基本情况及2025年重点建议拟定情况的汇报、关于检查《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讨论稿)的汇报,印发了有关外出考察学习报告。
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带头落实森林防火有关要求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市人大常委会住会委员,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山东省烟台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