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五十二次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2月20日召开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睿 张丽艳)12月16日,山东省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12月2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表决《淄博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表决稿)》;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2024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关于《关于淄博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6个被评议部门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办法》,听取了关于《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草案)》有关情况、关于《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工作细则(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审议了提请主任会议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淄博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