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见证“全过程”监督
人大代表助力夏津法院执行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
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日,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顺利执行完毕一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徐某某与被告刘某某的哥哥系夫妻关系,2020年刘某某哥哥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后其名下一处宅院被刘某某侵占,宅院被更换门锁拒绝徐某某进入,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徐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对房屋的非法占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哥哥系合法夫妻,两人自结婚后便长期居住在该宅院共同生活,应认定原告为涉案房屋的实际占有人,被告哥哥死亡后,涉案房屋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遂依法判决,刘某某返还该涉案宅院。
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徐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8月1日,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君带队,同时邀请省人大代表杜海霞、驻地村委等相关人员协助开展执行行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详细告知了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同时借助杜海霞代表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开展调解,最终被告同意返还涉案宅院,并顺利将该宅院交付徐某某。
开展人大代表监督见证执行行动,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更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及规范化水平。下一步,夏津法院将努力把“见证执行”活动纳入常态化机制,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真切体会到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