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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乡法院:判决的“最后一公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一天清晨,三位特殊的申请执行人来到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服务大厅。其中一人坐着轮椅,另外两人神情焦虑、略显疲惫。他们是李丽、李良和周远,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等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是否能迎来实质性进展。
 
    事情要追溯到四年前。三人将80余万元积蓄出借给外地商人孙华及A公司。借款时,对方承诺支付利息并及时还款,但借款到期后却迟迟未履行。经多次催要无果后,三人依法向金乡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孙华及A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孙华及A公司仍未履行义务,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对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置若罔闻。现实压力也随之而来:李丽、李良需承担子女教育和赡养父母的费用,周远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每次到法院都需乘坐轮椅。
 
    执行干警在接待三人时明确表示,法院将依法推进执行工作,穷尽执行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孙华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但其既未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如实申报财产。经依法传唤到案后,孙华仍以“经营困难、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当即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报告财产,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随后,法院依法对孙华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孙华被拘留后,三位申请执行人一度情绪低落。执行干警及时向其解释,拘留并不免除履行义务,案件仍将依法推进。同时,本案尚有另一被执行主体——A公司,法院将继续对其追踪执行。
 
    随后,执行干警通过多方调查,锁定长期规避执行的A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将其传唤到案。在充分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的基础上,执行干警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
 
    协议履行后,三位申请执行人专程向法院送来锦旗,对执行干警依法履职、积极作为表示感谢。
 
    这起执行案件,是金乡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破解执行难题的一个缩影。执行工作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考验着司法公信力。下一步,金乡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用好各类执行措施,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夜幕下,金乡法院的灯光依然明亮。一次次奔波、一次次沟通,汇聚成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实力量,也在这片热土上书写着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本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
 
    来源: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