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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巨野县司法局探索“调和式”行政争议化解新路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山东省巨野县司法局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聚焦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探索出“受理前释法说理、审理中预警研判、结案后警示提醒”“三步调解法”,有效提升“复议调解”软实力,练就“争议化解”硬功夫,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调和式”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
 
  一是受理前释法说理,前端化解止纷争。将行政复议的窗口向前延伸,把受理环节打造为矛盾纠纷调解的“第一站”。在当事人前来咨询或申请时,工作人员并非简单进行程序性审查,而是主动开展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析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与案件预期结果,引导当事人理性评估争议焦点和维权成本。
 
  “很多行政争议源于群众对法律政策不理解或行政机关初期解释不到位。我们在受理前介入,就像给情绪‘降温’,为矛盾‘拆弹’,往往能促成双方在复议程序启动前就达成和解或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巨野县司法局复议应诉科负责人介绍。
 
  据统计,通过前端深入的释法说理,在行政复议受理前成功化解纠纷,此类案件约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2%,实现了行政争议的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节约了行政与司法资源,也减轻了群众诉累。
 
  二是审理中预警研判,多方协同促和解。对于已经进入复议程序的案件,并未止步于书面审查,而是建立动态预警研判机制。在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会及时对案件进行综合“会诊”,评估矛盾激化风险、社会影响度及和解可能性。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群体性因素或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高风险”案件,及时启动预警,并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分析会不仅限于复议机构内部,还根据个案情况邀请涉事行政机关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法律顾问等多方参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规、合理性乃至社会效果等多维度、多角度进行剖析,共同寻找争议化解的“最优解”和“平衡点”。通过这种预警研判和多方协同机制,办案人员能够精准把握调解时机,灵活运用沟通、磋商、调解等多种方式,力促双方在复议阶段握手言和。目前,通过发送“预警提醒”、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已成功在复议审理阶段化解多起行政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三是结案后警示提醒,规范执法治源头。行政复议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个案,更在于通过个案纠错和指引,促进整体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健全结案后的“警示提醒”与信息共享机制,每一起案件审结后,复议机构都会进行深度复盘,重点分析案件类型、特点、高频发生领域及深层原因。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梳理和倒推,精准诊断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短板。同时,以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风险警示函》或召开专题反馈会等形式,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点对点”反馈,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建议,督促其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这种“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向后延伸工作法,形成了风险防控与争议化解的联动治理闭环。它促使行政机关从源头反思并整改自身行政行为,有效减少了同类争议的重复发生,实现了从被动应对纠纷到主动规范行政、预防纠纷的根本性转变,为持续优化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
 
  全流程贯通的“复议调解”实践,不仅显著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化解效率和公信力,使其真正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更探索出一条“源头预防、过程化解、末端治理”相结合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路径,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了生动的“法治样本”。下一步,巨野县司法局将继续深化“三步调解法”,不断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复议领域的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法治温度。
 
  供稿:山东省巨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