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省法院深化“三强三优”暨“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展示交流情况的通报》,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微山县人民法院打造的“法润微湖”环资审判品牌,凭借鲜明的地域特色、创新的实践举措和显著的保护成效,成功入选全省法院“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司法十佳品牌名单。
11月28日,全省法院深化“三强三优”暨“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展示交流活动,在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成功举办。活动现场,来自全省20家法院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建设,立足区域生态禀赋分享创新实践。
微山法院“法润微湖”品牌作为济宁法院展示交流品牌代表精彩亮相,以非法捕捞田螺案为切入点,通过情景剧展演的生动形式,全方位呈现济宁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赢得与会者广泛赞誉。
“法润微湖”环资审判品牌深耕南四湖生态保护司法实践,构建起独具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在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推行“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生态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实现“惩治违法+生态修复”双重目标。同时,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依托“公正号”审判船,深入湖区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等方式,推动生态司法理念深入人心,有效提升沿湖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意识与法治观念,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守护南四湖碧水蓝天的浓厚氛围。(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