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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与市场监管局召开公益清算工作推进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董广坤)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与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推进会,共同协商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办法。
 
    这次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企业注销指引》召开的会议,目的就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建立市场经营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探索建立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制度,解决长期以来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退出,帮助“吊而未注”的“僵尸企业”有序退出,破冰“注销难”改革。
 
    会议就探索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制度大力深化经营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围绕有效破解经营主体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依法加快构建高效便捷、公开透明、安全有序的市场退出秩序,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实现多个事项注销一次申请、一站式办结,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注销登记便利化水平,双方进行了深入探讨。
 
    同时,双方还就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制度运行中,强化府院联动,从根本上解决“僵尸企业”注销难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程序上的进行研判。首先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名单备选库,并作为申请人向同级法院提供。人民法院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名单后,根据需要向属地市场监管、公安、人社、自然资源、商务、税务、医保、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查询涉经营主体强制退出需要提供的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程序。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由人民法院出具强制注销文书,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法院出具的强制注销文书,实施强制注销清除长时间不经营的“僵尸主体”,加速低效无效的经营主体退出达成共识。(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