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担当,护航企业发展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高效化解企业纠纷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李扬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李扬法官的努力下,山东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就聚氨酯灌装系统的买卖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约定期限内顺利完成相关事项,后续双方合作正在进行中。这场历时数月的纠纷通过调解实现了“退货补偿+继续合作”的双赢结果。
山东某公司因年产16万吨聚氨酯项目需求,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罐装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其中小桶自动罐装线经多次调试一直未达到招标要求,双方协商未果,山东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赔偿损失合计逾360多万元。上海某公司应诉后提出反诉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并支付剩余货款、赔偿损失等。双方因各自保全,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李扬法官深入研判案件的特殊性,聚焦案件争议焦点,跳出本诉与反诉梳理证据,审理过程中不只听法律人员讲问题,更要听双方技术人员讲质量。她组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分类处置”方案:对小桶自动罐装线全额退款,支付部分补偿金,对2套大桶半自动灌装线继续履行,并设置退款履行保障条款降低履约风险。截至2025年7月1日,小桶自动罐装线已拆除完毕全部退至上海某公司处,退款及补偿金亦退至山东某公司账户,大桶半自动灌装线即将迎来调试。
本案通过柔性解纷实现“减损”与“增效”并重,既避免了因鉴定及双方主张经济损失产生的诉累,让实际履行的金额精准匹配纠纷核心,实现损失可控;又通过分类处理调解的方式,避免“一刀切解约”的僵局,双方在设备拆除中积极配合,为大桶灌装线后续合作打下良好基础,一退一留间,矛盾消弭于无形,达到了双方共赢的效果。
厚植法治“沃土”,答好营商“答卷”。下一步,张店区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司法保护、做优做细司法服务,持续在优化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下功夫,以高质量司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