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雷)“法官,真是太谢谢啦!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这下我们能安心了。”近日,某公司员工代表王某握着办案法官的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你们安心了,我就能放心了,后续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找我。”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人和人民法庭副庭长刘华忠欣慰地说道。刘华忠法官想起第一次见到王某时,王某的脸上可没有洋溢出这样的笑容。
这暖心的一幕,正是高唐法院化解欠薪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
2024年8月,该院人和法庭受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共涉及14名原告,被告为同一家公司。原告均系该公司员工,工作半年有余。由于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无法发放员工劳务费,员工们从最初的体谅转为焦虑,多次协商未果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现在每天都提心吊胆,家里的开支全指望着我的收入。公司一直说在想办法,但半年多过去了,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员工张某无奈地说道,言语间流露出14个家庭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需求和期待。公司在经营困境中挣扎,员工在生计线上煎熬,矛盾如冰层般凝结。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华忠非常重视,鉴于此案涉及人数较多,且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调解之初,刘华忠法官组织审判团队及特邀调解员召开针对此案的专题会议,梳理案件争议焦点,研究调解方案。方案确定后,法官助理与调解员分头联系14名员工及公司代表,了解核实案情。
“对于拖欠劳务费,我们表示深深地歉意,但我们不是想赖账,是公司资金链断裂,周转困难,确实有难言之隐……”
“老板平时待我们不错,现在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我们理解公司的难处。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们怎么会起诉呢?”
一边是处在经营困境中的经营者,一边是14名追讨欠薪的员工。面对“两难”局面,刘华忠法官思考着:“既能兑现员工劳务费,又能帮助企业渡过短期困难,达到暖民又护企的‘双赢’效果,才是解决此案的‘最优解’。”
案件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一方面积极与公司经营者沟通协调,引导公司体谅员工的难处,耐心释法明理,强调企业经营困难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以及拖欠劳务费的严重后果,并鼓励他们通过多种途径、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缓解资金压力,克服困难;另一方面帮员工们跟进公司的最新情况,安抚员工情绪,希望他们理解公司当前的困难,重拾信心,共同努力,渡过难关。
“虽然公司经营困难,但确实不应该拖欠劳务费,我们愿意优先偿付欠薪,只是希望员工们多一份理解,能够给一些缓冲时间,帮助公司渡过难关。”公司负责人诚恳地说道。对此,员工们表示同意给予公司一定的宽限期。最终,经过深入的协商沟通,当事人双方在办案人员的指导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分4期支付全部工资,首期于调解书生效后60日内支付,剩余3期按季度履行。通过分期付款,既守住了劳动者的“钱袋子”,又为企业留下了“造血空间”。
于是,该院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老板,以后我们还跟着你干!”事后,员工们激动地说。至此,这起涉及14名劳动者的欠薪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场解“薪”行动彰显了“稳就业、惠民生、促发展”的司法智慧与为民担当。“解决欠薪不是终点,既能实现助企纾困,又能实现助工安‘薪’,让企业‘活’起来,让员工有未来,才是真正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才是我们法院的办案目标和追求。”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刚如是说。(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