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积极响应2025年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山东博兴法院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创新宣传形式。一场别开生面的“绿色普法”行动,在诗韵与法理的交织中铺展开来。
多部门联动,街头普法凝聚环保共识
6月4日,博兴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博兴分局等单位,在县文化广场设立联合普法宣传点,掀起环境保护日普法宣传热潮。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环保小礼品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公民、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义务,形成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法治合力。
针对群众关心的噪音污染、垃圾分类、非法排污举报、环境侵权维权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专业解答,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环境权益。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百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以诗为桥,法治课堂深植绿色理念
同日,博兴法院走进博兴县第四中学七年级课堂,创新性地将经典古诗《望岳》融入环境法治教育,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文化课”。课堂上,宣讲人以杜甫名句“齐鲁青未了”为切入点,引导学生们感受诗句中描绘的齐鲁大地山川壮美、生机盎然的意境,强调“青未了”的画卷正是良好生态环境的生动写照,是祖先留给我们、也是需要我们共同守护的绿色财富。同时提出要让“青未了”的美景永续绵延,离不开法律的坚实守护。
课堂上,宣讲人结合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等贴近青少年认知的真实案例,阐释了破坏生态环境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具体的行为指引,在学生们心中深植“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受罚”的法治意识。此外,宣讲人还通过有奖问答等方式与学生互动,鼓励学生们从自身做起,节约资源、爱护花草树木、进行垃圾分类,争做“环保小卫士”和“法律小喇叭”,用行动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让“齐鲁青未了”的诗意与生机代代相传。
此次行动是博兴法院推动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博兴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为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共建美丽博兴保驾护航。(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