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6月3日,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持召开菏泽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发布了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
2024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发挥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市法院环资庭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市3个集体和3名个人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1篇案例被《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刊登,1篇案例成功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10篇环境资源案例、信息被最高法院网站刊载;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三强三优”专项活动推进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改革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依法履职,以公正司法服务美丽菏泽新发展
严厉打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3件,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其中,审结污染环境案件14件,依法对张某某、李某等六人污染环境案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均不适用缓刑,彰显了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全省法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判观摩活动首站在东明举行,涉嫌非法采矿的陈某等七人认罪认罚。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8件,其中审理的曹某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一案,对曹某某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加强了耕地的司法保护。审理非法狩猎及盗伐、滥伐林木案件46件,以司法之力守护了生物多样性。
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74件,受理并依法裁定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非诉执行申请,强化了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在某公司诉某水务局行政处罚案中,维持了对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体现了对水资源的严格保护。通过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公正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024年,全市法院审结环境侵权、资源利用等民事案件595件。单县法院审理的于某某与单县某开发公司、单县某物业公司噪声污染纠纷一案,判决被告连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5.4万元,并责令进行降噪整改,发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定陶区法院审理的杨某某等诉张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判决张某某返还6.58亩土地,依法维护了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守正创新,以坚实步伐推进审判改革新举措
优化审判机制,推动实质融合。全市法院不断优化机构建设,配强专业队伍,落实归口要求,明确案件范围,推动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规范、标准、程序等“三合一”全面融合增效。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省法院确定的受理范围基础上,将涉黄河案件纳入环境资源集中审理范围,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高效的司法保障。
聚焦理念创新,探索保护模式。强化预防性司法理念,创新巡回审判模式,各县区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或巡回审判工作室,坚持“预防、惩治、教育”一体推进,2024年共巡回开庭11次。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责任承担模式,将生态修复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全市建立生态修复基地10处,通过判处增殖放流、补植增绿等责任承担方式,实现环境有效修复。东明法院在审理杨某非法采矿一案中,引导被告人判前回填、平整土地,该案因修复效果良好被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刊载报道。
打造特色品牌,增强品牌效应。按照省法院“强理念、优品牌”部署要求,依托本地依傍黄河、牡丹飘香生态特色,坚持“共美”行动目标,在全市法院打造了“法徽红生态绿”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各县区法院因地制宜建立子品牌,形成了“一法院一品牌”布局。巨野法院“菏法护航·麟护青绿”、单县法院“善法护绿”等品牌,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延伸职能,以协同共治开创环境资源保护新格局
将府院联动不断做深做实。市法院分别与环保、自规、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定期通报执法与司法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实现了信息互通。与市河务局联合制定《菏泽黄河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为衔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成武法院与公安、自规等部门联合共建司法保护工作站,出台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十条措施”,以司法之力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给予刊登;与文旅、自规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成武县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对58棵三级以上古树保护实地调查,完善档案,守护古郜文脉,留住绿色乡愁。两级法院与林业部门、检察机关同堂培训,共学共促共进共识,携手共筑生物多样性司法屏障。
将案件办理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办案就是治理”理念,通过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加强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就审理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1件,充分发挥了司法建议的社会治理功能。例如,针对土地租赁混乱问题,市法院及时向某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推动当地土地租赁规范化、法治化,有效保障了各方合法权益。
宣传形式持续推陈出新。2024年全市法院共举行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28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800余册。联合市河务局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单县法院在浮龙湖进行网络直播,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与成武法院、自规局共同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开展“爱鸟护鸟,童心同行”普法宣讲进校园活动。各项宣传活动既提升了群众环保意识,让法治的种子在少年儿童心中生根发芽,也增强了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同时,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开展涉企环保法律服务8次,解答法律政策问题56件;注重案例培育,将代表性案件及时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发挥案例的预防教育功能。
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专业建设不够平衡、府院联动不够紧密、创新举措不够突出等不足。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合力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更加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类犯罪,妥善处理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有效化解环境资源民事纠纷,助力美丽菏泽建设。要更加树牢司法为民理念。裁判要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在裁判中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更加努力提升审判质效。继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成果,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类案分析指导,将审判质效抓紧抓牢。要更加积极完善共治体系。深化府院联动,强化联防联治,细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构建环境资源“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