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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法院:协同综治 绘就新“枫”景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言辉)近年来,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枫桥经验”为指引,以法治力量为支撑,聚焦“群众‘安全’的问题跑一地”履职尽责,积极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通过点线面齐发力,切实扛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责任,绘就出一幅“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和谐新“枫”景。
 
    重“点”发力搭建便民服务新平台
 
    “法官同志讲得很清楚,这下我心里有底了,不用跑法院就能问明白事儿,真是帮了俺大忙啊!”家住立信御苑小区的陈阿姨在咨询结束后表示。这是发生在莘县综治中心“接待窗口”的日常一幕。
 
    近年来,该院成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县综治中心一楼设置诉讼服务功能区,包括立案和信访窗口,安排两名专职干警负责指导立案、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工作。同时,设置自助司法服务区,通过张贴“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二维码、诉讼事项办理流程,摆放“两状”示范文本,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在此基础上,该院还在综治中心三楼设置安检室、诉调对接工作室、诉服接待室、法官工作室、审判庭等,选派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8人组成的审判团队入驻综治中心,主要开展指导调解、以案释法、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同时对调解不成功且当事人均已到庭的案件现场开庭审理。入驻综治中心以来,该院共参与指导调解案件376件,调解化解243件,调解成功率达62%。
 
    多“线”协作打造协同共治新格局
 
    赵某、王某分别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分别依约交纳了购房款49.6万元和22.98万元。赵某验收房屋时发现交付的房屋层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4.79米,王某验收房屋时发现卫生间被承重墙和管道占用,卫生间无法正常使用。因此,赵某与王某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涉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额返还购房款。案件委派到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但经了解还存在批量类似纠纷,存在较大争议。鉴于此,该院积极邀请住建部门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全力避免引起集体诉讼。
 
    调解过程中,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认为房屋只是存在瑕疵,不影响业主使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给予购房者一定补偿。赵某、王某认为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其使用,不接受补偿,坚持解除合同。针对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法院、住建部门、人民调解员分别从各自角度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法院、住建部门和人民调解员三方联动调解,赵某、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赵某、王某购房款,赵某、王某协助解除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同时,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其他存在房屋质量问题的房屋与购房者协商,坚持解除合同的予以解除,同意补偿的,给予送装修、减免相应费用等补偿。
 
    近年来,该院切实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以综治中心为枢纽,积极联合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组建多元解纷联盟,变“单兵作战”为“协同共治”。对起诉至法院的物业、劳务等群体性纠纷和涉及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及时分流至综治中心,由调解员或者相应的住建、人社等部门开展调解,必要时由入驻法官参与调解,从而实现纠纷信息、处置主体等资源互通共享,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四调联动”,形成“前端分流、中端化解、末端反馈”的全链条闭环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纠纷处置效能,筑起快速解纷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该院共向综治中心分流调解案件120余件,切实提升了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水平。
 
    全“面”提速践行科技赋能新举措
 
    2020年1月,湖南省新田县的谢某与莘县某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莘县某企业向谢某提供养殖设备一宗,合同价款为10万元。莘县某企业提供养殖设备后,谢某支付7万元,剩余尾款3万元未支付,并向莘县某企业出具了3万元的欠条一份。今年4月,莘县某企业将谢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尾款,并承担利息。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相距1300多公里,被告谢某到庭参与诉讼难度较大,本着尽快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工作思路,该院办案法官多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调查情况,并通过互联网法庭“云庭”组织线上调解。经了解,谢某拒绝支付尾款的原因系莘县某企业所提供的养殖设备存在部分故障导致后期运行受限。
 
    找到矛盾的“症结”后,承办法官对谢某进行释法明理,劝其恪守契约精神,诚信履约,告知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多次与莘县某企业联系沟通,督促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当事人双方通过“云庭”握手言和,莘县某企业对剩余尾款作出让步,谢某也当场过付尾款。至此,这起跨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县综治中心设立立案窗口和速裁法庭,按标准配置同步录音录像、语音识别、庭审刻录等庭审设备,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成立速裁团队,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办理。另外,通过推广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方便群众在线提交解纷申请;法院受理后及时进行分流开展先行调解,通过在线立案、视频调解、线上签署协议等举措,实现一平台接收、多元化调处、全链条解决,切实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加强对调解员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平台应用能力和全流程在线调解能力,实现案件“云上”调解、电子送达。今年以来,该院共开展调解培训15次,指导调解员在线调解150余次,在线签署调解协议27份。
 
    “人民有期待,司法有担当。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莘县法院改变的不光是理念,还有人民群众收获满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斌表示,站在新的起点上,将以入驻综治中心为契机,充实审判力量,打通社会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