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16日,山东省东明县司法局举行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方主持会议,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聘用决定,签订了聘任协议,向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勉励大家珍惜荣誉,切实履行职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调解员们表示,今天颁发的聘书,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既是信任更是鞭策,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情理与法理有效融合,做实做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推进矛盾纠纷化解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员”、法律政策的“宣传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学习、增强本领。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需求,结合调解工作边学习边实践,熟练掌握纠纷调解程序、方式方法和实际应用,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和技能水平;三是依法调解、优质服务。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开展调解活动,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公平公正,调解纠纷既合情合理又依法有据,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下一步,东明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专业化水平,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调解力量。(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