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高校”共绘多元解纷新篇章
——山东济南天桥法院与山东交通学院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创新发展,5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与山东交通学院联合召开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天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维民带领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刚,立案庭庭长张艳等业务骨干与山东交通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徐静,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高健,法学院负责人等学术团队共聚一堂,围绕司法实践与学术资源深度融合展开深度对话。
会上,高健主任介绍了交通学院主导的调解中心的筹建背景和进展,并通过三维动画演示了调解中心功能分区效果图。张艳庭长详细阐述了先行调解流程,包括案件分流、线上调解系统应用等环节,确保后续调解工作高效规范。刘玉刚副院长则从合作背景出发,指出山东交通学院在人才储备、场地资源和学科研究方面优势显著,而天桥法院拥有丰富的案件资源和实践经验,双方合作既能满足群众对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迫切需求,又能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徐静副校长表示,此次合作兼具必要性、可行性与可持续性。她指出,当前调解中心筹建已进入关键阶段,下一步将优先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合作落地见效。同时,双方可在多领域深化协同,如将法院的案件资源转化为法学院的教学案例与科研素材,助力法学教育与理论研究等。
孙维民院长对此次合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三点合作方向:一是针对近年来案件量增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占比高的现状,依托交通学院汽车工程、土木工程等国家重点学科资源,创新“鉴定前置+专家会诊”机制构建,推动纠纷在审前阶段高效化解;二是法院将为学院调解中心提供全方位支持,包括调解员培训、典型案例推送及线上线下业务指导等,双方可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全面展开诉调对接工作;三是深化院校联动,通过学生实习、党建共建等形式拓宽合作维度,为法学学子搭建实践平台,为法院注入新生力量,共同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生态,最终实现司法实践与学术育人的双赢。
此次座谈会标志着天桥法院与山东交通学院在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领域的合作迈入新阶段。下一步,双方将围绕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技术赋能等方面细化举措,探索“鉴定+调解”“专家智库+类案指导”等创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温度、更高质量的法治服务,书写“法院+高校”协同共治的崭新篇章。(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