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邹旭 淑玉)“程庭长,我这次来是送感谢信的。真没想到,你们6天时间就给我解决了烦心事,帮企业渡过难关,我代表公司200多名员工向你们说声谢谢!”3月19日上午,在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道口人民法庭便民诉讼服务站,莒南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总经理申某紧紧握着庭长程立东的手,感激地说。
食品公司是一家刚刚起步的民营企业,申某是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3年10月,山东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消防科技公司)与食品公司签订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消防科技公司负责食品公司厂区建设工程中的消防项目施工。2024年11月,消防设施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今年2月24日,食品公司因拖欠消防科技公司工程款被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违约金100.41万元。
食品公司刚刚步入正常运营轨道,因账户被冻结,面临停产关门的困境。3月7日,食品公司提出反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消防科技公司向其支付工期延期违约金75.6万元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维修费用1万元。
受理案件后,程立东明白,食品公司账户被冻结,可能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破产,必须尽快将案子结了,这可是关系200多名工人的大事。
程立东马不停蹄,带领干警走访两家企业,了解案情及当事人诉求。经了解,两家民营企业的纠纷,石莲子镇党委在立案前已多次调解,但因双方对工程款、违约金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陷入僵局。
了解案情后,程立东积极争取石莲子镇党委政府支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派分管工业的镇人大主席卢新莹专职配合法院快速定分止争。
“申总,您作为企业的老总,应该明白企业账户被冻结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这可是关系200多名职工饭碗的大事。”3月8日,程立东再次来到食品公司苦口婆心地做申某的思想工作,“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世的立身之本,更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基石。咱不能因拖欠工程款毁了名声、坏了信誉。”
但申某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理由,仍然坚持不付工程款。
经过协商,3月13日上午,程立东、卢新莹在石莲子镇矛调中心与两位公司负责人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你们都是咱当地的企业家,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弄得各自不愉快。大家换位思考一下,这样做会把对方和自己都置于困境中。”
“俗话说,和气生财。希望两位老总都能各退一步。”
“程庭长、卢主席,你们这一说,我受益匪浅。这样吧,我同意调解,听法官的。”调解现场,申某的态度有所缓和。
经过一上午“拉家常”地做工作,两位公司负责人改变态度,最终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
“程庭长,你们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的速度和水平真的让人佩服。精准护航民营经济,你们既有速度,更有力度,为你们点赞!”全程参与调解的卢新莹说道。(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