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宁任城区司法局:多元文韵 绘就“河韵仁矫”新枫景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冠县法院:敲响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第一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光会)“现在开庭!”2月21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驻冠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正式启用。据悉,这是该院贯彻落实省法院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通知》的具体实践。
 
  这次庭审,该院刑事审判法官刘震营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两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审理,从开庭审理到宣判结束前后用时仅40分钟,实践证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运行良好。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制度,是对于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件,以速裁程序实现快立快审。”据办案法官介绍,该制度通过简化审理程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措施,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审理的“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量,同时,实现了公检法司高效衔接,使司法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让公平正义以更少的成本、更快的方式得以实现。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就案件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等方面,充分听取了辩护人和被告人意见。法庭当庭宣判,分别判处两名危险驾驶被告人拘役,并处罚金;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案件真正实现了“快审快结”。
 
  庭审结束后,该院办案人员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有关工作人员就积极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进轻微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理全流程“一站式”运作,实现快侦、快诉、快判有序衔接,进行深入交流,并就简化案件流转程序、完善协作机制、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在及时惩罚犯罪的同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切实体现案件办理“质”与“效”的统一,实现司法公正与审判效率的“共赢”。(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