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调解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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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司法局:果树种植引纠纷 人民调解巧化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不仅关乎公平正义,更是直接影响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近日,小安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种树遮光引发的邻里纠纷。
 
  小安山镇某村村民邓某与李某是多年的老邻居,但前几年,邓某在与李某家相邻的菜地上种了两颗果树,果树渐渐长大,枝叶茂盛,影响了李某厨房的通风和采光,给其生活带来不便,李某多次找到邓某,要求将果树砍伐或者移走,邓某迟迟不理。因此,李某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希望通过调解解决。
 
  为查清事实,调解人员立即联合村干部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情况之后,调解员决定先对邓某进行劝说,向邓某讲解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告知树木遮光给别人造成损失是侵权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又动之以情,劝解邻里间要和睦相处,希望他能换位思考。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邓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邓某同意在10日内将遮光树木的树枝伐掉,最大限度地减少遮光面积,并根据树木的生长趋势,定期修剪。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群众之事无小事”,邻里纠纷看似小事,实则是群众的心头大事。在以后工作中,梁山县司法局将持续践行“枫桥经验”,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