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杨)近日,泗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员释法理、讲情理,高效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王女士是泗水县某服装加工公司的员工,近日,因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向泗水县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院受理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认真梳理,发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有良好的调解基础,故决定以调解方式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想法后,从法理和情理出发,有针对性地寻找突破点,反复讲解法律规定、政策要求。通过多番释法说理,最终使得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王女士拿回了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
“多亏了你们,要不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呢。”事后,王女士感激地对调解员说。今后,泗水县仲裁院将继续创新“调解+仲裁”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和为贵”的调解理念,促进劳动争议就地化解。(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