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綦晓玥)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与56名购买某品牌汽车的车主办理了汽车合格证和备用钥匙的现场交付手续。购买汽车近一年的几十名车主终于解决了有车却无法挂牌上路的难题。
据悉,该批车主系于2023年底至2024年初期间从某汽车公司经营的某品牌汽车4S店正常购买汽车,却不料因所购车辆的合格证和备用钥匙在某汽车公司向银行贷款时已作为质押物质押给银行,因某汽车公司到期未能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拒绝返还用于质押的该批汽车合格证和备用钥匙。没有汽车合格证就无法挂牌,临牌过期后无正式牌照车辆即无法上路行驶,车辆成了摆设。无奈之下,几十名车主以某汽车公司为被告、贷款银行为第三人起诉至历下区法院,要求某汽车公司交付汽车合格证和钥匙,贷款银行予以协助。
历下区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批案件后,发现几十名车主诉求较为紧迫,遂以切实解决问题为切入点,高度重视快速、有效化解纠纷。前期,历下区法院通过充分了解各方当事人意见,对案情焦点进行梳理,又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与退休法官调解员研判法律适用等方式找到了该批案件的症结点,并通过法答网提问方式确定了初步审理思路,在前期难以说服各方当事人直接调解的情况下,历下区法院最终采取“示范审理、示范判决、引导调解”的方式化解该批纠纷。今年5月下旬。历下区法院选取其中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于7月上旬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作出前,为顺利解决后期执行问题,历下区法院向贷款银行作出证据保全的民事裁定书,要求贷款银行将2起案件所涉的车辆合格证及备用钥匙提存至法院。判决作出后,为使判决尽快生效,承办法官又积极与某汽车公司、贷款银行进行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最后说服某汽车公司、贷款银行一审服判息诉。判决生效并履行完毕后,为促成后续几十起纠纷的一次性解决,历下区法院于今年7月下旬向贷款银行作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银行对剩余56起案件进行一次性调解处理。贷款银行在经过总行审批后同意调解,历下区法院随即对剩余56起案件集中组织了证据交换,集中签署了调解协议,最终于今年9月中旬全部调解结案。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历下区法院又积极联系某汽车公司和贷款银行尽快履行调解书确定的合格证和备用钥匙交付义务。在各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下,9月26日,历下区法院组织56名车主或代理人、某汽车公司、贷款银行,以及案外人贷款银行委托的质押物监管公司共同到庭,现场办理了共计58(其中一位车主购买了三辆车)辆汽车的合格证和备用钥匙交付手续。在交付现场,质押物监管公司先与贷款银行现场办理了质押物的交接手续,贷款银行和某汽车公司又共同与承办法官办理了共计58个合格证和58把备用钥匙的整体移交手续,后由承办法官逐一核对到场车主及代理人身份后予以发放。(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