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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法院:男子8次向初中生勒索零花钱被判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沂水县法院发布一起案例,2020年9月,秦某某先后8次在某初级中学附近,采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向12名该校学生强行索要5元至25元不等钱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0年9月28日,被害人张某某在班主任陪同下报案,后秦某某经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某采用语言威胁、殴打等手段,多次向未成年人强行索要钱财,在学校周边影响恶劣,应属情节严重。最终判其犯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六个月。(山东沂水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