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兰陵县兰陵司法所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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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百姓平安幸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言辉)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县委平安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坚持服务大局,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推进平安莘县建设,用司法力量守护百姓平安幸福。近日,该院被聊城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聊城建设先进集体”,并受到通报表彰。

    当好维护社会稳定“主力军”

  “同学们,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莘县法院刑庭法官孙秀丽借助电影《第二十条》,向莘县实验小学的学生讲述校园欺凌和正当防卫的小故事。“育人以法,润物无声。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孙秀丽说。

  安全稳定是发展的基础。司法实践中,莘县法院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高度,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莘县法院创建“莘情护蕾”司法品牌,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2023年被山东省法院设为司法先议改革试点。与县教体局签署法治副校长工作框架协议,选派45名法官担任7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此外,积极对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万元。

    当好保障民生权益“守护者”

  近年来,莘县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感谢法院,真没想到‘鉴定+调解’这么快就给解决问题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段某由衷地向办案人员表达谢意。

  据了解,段某因一起交通事故受伤,因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考虑到段某家庭困难,莘县法院民一庭及时组织双方调解,针对段某提出的伤残等级鉴定问题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经鉴定,段某构成十级伤残。最后,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最后确认赔偿数额16万元。一起交通事故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就此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好服务企业发展“店小二”

  近三年,莘县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结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商事案件12000余件,充分发挥了法治对市场的引导规范作用。研究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民营企业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放水养鱼”,依法对企业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持续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依法屏蔽企业失信信息1200余条,为企业经营创造了良好环境。

  在此基础上,莘县法院强化服务意识,畅通院企沟通渠道,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合规咨询、风险提示等服务,帮助企业增强防控化解法律纠纷和经营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重要作用,为全县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跑出兑现胜诉权益“加速度”

  近年来,莘县法院坚持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执行手段,不断强化执行威慑、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等措施,尽最大努力把群众的胜诉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近三年,该院执结案件110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10余亿元。

  与此同时,莘县法院扎实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民生案件416件,执行到位金额2687万元。不断强化执源治理,将“立审执一体化”理念融入办案流程,全程督促履行,提高自动履行率,努力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不断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