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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市公证处荣获“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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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厚博)近年来,山东省滕州市公证处坚持把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消费者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日前,在滕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放心消费齐鲁行”活动启动仪式中,滕州市公证处被滕州市消费者协会授予“维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以宣传为前提,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为保护好消费者权益,在平时做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的基础上,公证处每年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市场、商场等场合,向群众积极普及法律知识,并利用信息化平台筛选发布具备典型意义的消费维权案例,让群众更方便地获得相关法律知识。近三年,我处在红星美凯龙、龙泉广场、北辛街道君瑞城社区等场所举行宣传普法活动6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近千余次。
 
  发挥调解能力,化解消费纠纷。为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我处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司法辅助工作,并针对消费纠纷案件形成一套快速高效的调解机制,例如去年发生的一起关于健身机构会员卡退费纠纷系列案件,涉及消费者近千名,在公证人员精心研判、耐心调解下,快速圆满化解了这宗群体案件,挽回了群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三年,公证处共接收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案件35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0%。
 
  运用保全职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保全证据公证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发挥着重要作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发生纠纷时,保全证据公证可以快速对相关事实证据进行固定,特别是遭遇网络消费侵权时,可以快速进行网络保全对证据加以固定,为消费者在维权时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年均接待涉及消费纠纷来电来询约50余次,通过保全证据等形式维护消费者权益公证20余件,为消费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创新服务模式,畅通维权渠道。开设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实行“线上+线下”的预约、咨询、申请模式,并根据实际情况为消费者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专项服务,并积极落实好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和制度,针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费维权,积极开通法律援助通道,减免公证费用,使弱势群体充分体会到滕州公证的关心和关爱,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近三年,公证处共办理涉及消费者维权援助公证52件,减免公证费近十万元,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山东省滕州市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