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霞 夏俊婷)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履行好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能,守护民营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立民营企业参与涉企相关文件制定的工作机制。制定《茌平区司法局关于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制定涉企相关文件前,要深入开展前期调研,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引导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围绕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困难所在,综合判断企业、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科学性,使出台政策更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
二是涉企政策实施后,起草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以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咨询机构等第三方机构为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工作,了解涉企政策执行的基本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掌握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社会公众的评价意见和完善建议,将评估结果作为有关政策立改废释的重要依据。对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后,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法制审查部门、经济发展办等涉企业务部门要认真研究,必要时应进行文件修订或出台细则。
三是加强以案释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及时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以多种形式对办理涉民营经济发展案件的法律、政策适用作出解读,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办理相关案件规范。
四是对涉民营企业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合法性审查,废除违背上位法,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增设行政许可等妨碍公平竞争的旧文件、“老黄历”,从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仅发挥了司法行政法治保障作用,为民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又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