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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法院:一场婚约引发三起纠纷,法官巧妙沟通全部化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闫法官,经过你的调解,我们的三起纠纷被你一次性给解决了!”当事人黄某和高某均对东明集法庭闫宪魁法官说。
  
  彩礼本是一方对另外一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但当双方感情褪去,无法建立婚姻关系时,彩礼就变成了一道难题,甚至还会衍生出其他纠纷。近日,菏泽东明法院东明集法庭闫宪魁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并化解了该案衍生的健康权纠纷和财产损害纠纷,实质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黄某与高某经人介绍相识,并按当地习俗举办了婚礼仪式,本以为双方将缔结“百年之好”,迈入婚姻的殿堂,谁知婚礼第二天双方就发生了矛盾,黄某因怀疑高某有外遇,对高某进行了殴打,并将其手机摔坏,高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双方的家人虽多次说和,无奈二人分歧太大,黄某见和好无望,便要求高某返还彩礼及三金首饰,高某要求黄某支付医疗费并赔偿手机,但双方始终未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黄某遂诉至法院。
  
  “我花了这么多钱,她才跟我过了两天就跑了,让我丢尽脸了,她一定要把钱退给我!”黄某诉苦道。“当初是你自愿给的彩礼,我们婚礼都办了,我跑,不是因为你打我吗,凭什么让我退。我住院也花了不少钱,我的手机也被你摔坏了,我已写好诉状,马上就向法院告你,让你赔我医疗费和手机损失。”高某激动地说。黄某和高某针锋相对、各执一词,谁都不愿意退让。案件调解工作异常艰难。
  
  为了让矛盾不积累、不激化。闫宪魁仔细翻阅卷宗,进村了解事情经过,考虑到该案情感与金钱交错,处理不当还会引发新的案件,应尽可能通过调解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缓和双方关系。在确认二人感情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后,闫宪魁对二人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劝说,以双方各自存在的过错作为调解的切入点,用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签下了调解笔录。随后,双方对三金首饰及彩礼款进行了现场交接。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近年来,东明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于人,聚焦到事,通过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来汇聚起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