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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天桥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金秋亮剑执击现场
  ——山东济南天桥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践行强担当、重实干、解民忧理念,进一步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高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济南天桥法院执行局快执团队于19日—21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强制执行行动。
 
  大雨滂沱执行步履不停
 
  19日下午2点,执行助理王明明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邬某某目前刚回家,要求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时正下着大雨,快执团队立即响应,迅速拟定执行方案,组织3名干警冒雨前往天桥区翡翠郡小区进行拘传。被执行人邬某某被拘传到庭后,态度蛮横,与执行人员存在明显对抗,坚持称没钱履行。邬某某为4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被执行人,所涉案件均为关涉人民福祉的涉民生案件。面对被执行人油盐不进的态度,执行人员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如继续拒不履行,该院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不懈努力,邬某某终于意识到拒不执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遂开始四处打电话筹借欠款,并于下午五点将四个案件的全部案款凑齐。拘传邬某某一人,同时执行完毕四件案件。
 
  晨光熹微执行善意文明
 
  为保证顺利找到被执行人,20日早上6点,执行助理杨彬便带领两名执行干警,去往天桥区国贸花园拘传被执行人侯某某。侯某某系该院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长期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且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快执团队决定一早前往其家中进行拘传。被执行人侯某某被带回执行局后,考虑到其年龄较大且身患多种疾病,不宜采取拘留措施,快执团队长肖葵耐心释法说理,在告知被执行人法律后果的同时,积极与六名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努力促成执行和解。经过一天的努力,直至下午五点,六件执行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绝不姑息
 
  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只有每天中午在山水大润发附近烧烤店出现,故中午11点半,顾不上吃饭的执行助理杨彬又带队驱警车前往,找到了王某某,并于中午12时将其拘传至执行局。拘传到庭后,王某某仍拒不履行,快执团队长肖葵当机立断作出拘留决定并办理拘留手续,王某某方意识到该院执行干警工作的决心,迫于被拘留的压力,王某某立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本案全部案款转给申请执行人,履行了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为期三天的集中执行行动落下帷幕,天桥执行局快执团队在迅速响应、强硬出击下迎来金秋执行的硕果。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效果显著,极大地彰显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法权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今后,天桥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强执行力度,彰显执行温度,提升执行速度,将能动司法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持续优化工作方式,力求在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用坚实的成果向人民交上满意答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山东省济南市天桥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