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卫华)近日,山东省平度市深改会审议通过了平度市司法局联合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起草的《关于规范执法领域“轻微免罚”和“一般轻罚”行政处罚事项的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平度市司法局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据省、青岛市公布的“不罚”“轻罚”清单,对县一级“不罚”“轻罚”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形成了涉及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24家管理领域,17个执法单位,355条事项清单。为做好清单的贯彻落实,同步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公平公正,执法有尺度。《关于规范执法领域“轻微免罚”和“一般轻罚”行政处罚事项的实施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不予处罚和减轻处罚档案记录等配套制度,充分运用各类电子信息化手段、平台,形成免罚、轻罚登记台账,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查和可回溯管理。同时,要依法依规将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同步将案件录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执法监督系统,2023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23件、行政强制案件33件,通过“平台”闭环流转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实现了“互联网+监管”。通过近期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局制定了不罚轻罚案件推进方案和工作指引,优化了办案流程,建立了案件登记台账;市应急管理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不罚轻罚清单和各项惠企政策。
二、宽严相济,执法有温度。“不罚”“轻罚”清单的出台,是对行政处罚裁量中“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情形的具体化、系统化、规范化。一是为执法人员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特别是对不予处罚的企业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使免罚、轻罚有据可查,减少了争议,打消了行政执法人员的顾虑,提高了执法效率。二是结合各行政执法领域的具体执法实践,对相关事项的设定依据、适用情形、轻罚免罚相关依据、裁量幅度进行了明确,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三是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今年一二季度,我市相关执法部门累计实施“不罚”“轻罚”案件31件,惠及市场主体31家,减免罚款金额464.5万元。青岛某安全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在网站广告宣传中出现了“最高级”“最佳”用语,同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发现后责令其限期改正,鉴于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执法单位依据落实“清单”要求,依法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免除了市场主体5000元罚款。
三、严格落实,执法有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将清单事项融入到日常执法中,对于符合“不罚”“轻罚”清单规定情形的,要坚决落实到位,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市司法局将聚焦清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市域发生的高频违法行为进行研判,综合分析原因,推动源头治理,同时将持续督促各执法单位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清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结合“不罚”“轻罚”清单的实行,贯彻落实《青岛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试行)》,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涉企行政检查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台账,将行政检查活动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鼓励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前置性行政指导,助推企业合规建设,为打造平等、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山东省平度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