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7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室及县司法局刘集司法所联合聊城监狱选派警察开展了一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这类群体也是社区矫正工作最为紧要的群体。聊城监狱民警刘月申、张道常结合多年的监管改造工作经历,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高墙电网内的监禁生活,让社区矫正对象切实感受高墙内外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并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算清经济账、亲情账、家庭账,让社区矫正对象对违规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珍惜矫正机会,积极配合监督管理,更好地改过自新、重回社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极大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果,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打消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有效促进了东阿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山东省聊城市东阿社区矫正工作室刘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