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岩)近日,吉林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从互不理解互相谩骂到握手言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职能。
原被告系邻居,双方关系一直不错,因被告杨某家的房屋起火,火势过大烧毁了邻居原告牛某家的房屋,烧毁了仓库一间。事故发生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就赔偿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对修复房屋的时间未作明确约定。事故发生半年后,杨某翻修了自己家的房屋,却一直未翻修牛某家的房屋,为此牛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了解案情后,郑法官耐心地对牛某释法说理,向其说明了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表示理解牛某的焦急心情,为了方便了解案情,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郑法官决定和工作人员一起去现场勘查。
到达现场后,牛某向工作人员展示说明了自家房屋的受损情况,并表示杨某家都已经翻修好了,而且修的很气派,却迟迟不给自己家翻修,天天看着杨某家的新房,再看自己家的破房子,内心很不平衡。杨某则表示自己不是不愿意给牛某家翻修房屋,因为自己家是开超市的,为了生意肯定要先翻修自己家的房屋,火灾造成的损失过大,自己目前没有能力为牛某家翻修房屋,并且和解协议里面也没有约定返修的时间,赔偿的损失都是约定在2023年底给付完毕,杨某也不理解牛某为什么突然这么着急,毕竟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没有到。
基于双方都表示认可和解协议的效力,在郑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最终牛某表示是自己太过心急了,希望对方能理解自己房屋受损的焦急心情;杨某也同意尽快筹集资金为对方翻修房屋,并表示如果有能力会提前给付牛某所受的损失。至此,这起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邻里纠纷找法院,邻也心安,里也心安,化解纠纷笑开颜。(三源浦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