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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兰山法院:将“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诉中审判一案,诉前调解百案
  山东临沂兰山法院将“为人民司法”落到实处
 
  山东法制传媒网:(乔丽)“原以为这么多案件要好几个月才能结案,没想到这么快!困扰我们业主多年的商品房办证难题终于解决了!”近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诉前化解涉百余户业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主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21年,北城新区小区业主起诉开发企业逾期办证的案件,因双方对于疫情和环保政策造成工期延误的理解不同,多番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开发企业后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
 
  2022年10月份,兰山法院房地产专审团队法官查阅卷宗后发现,该类型案件均系同一小区多名业主依据相关规定以开发企业存在逾期协助办理产权证书存在违约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该企业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经甄别认为,这批案件事实清楚,具有诉前调解可能性,每一起“小案”背后都关涉一家人的幸福,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百的大事,所以群众对于纠纷迅速化解的需求和期待也更强烈。基于此,房地产专审团队当即选择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在诉前开展矛盾纠纷的多元联动化解工作。
 
  纠纷调解贵在“及时”,及时就是坚持“马上调”。在调解中,法官和调解员借助多年来的专业审判和调解经验,努力让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纠纷存在的诉讼风险、掌握类案裁判尺度、分析调判利弊。为了充分保护业主的权利,做通开发企业工作,努力承担合同责任和企业责任,积极配合业主办理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事宜;另一方面,考虑到开发企业现存的经营困难状况,结合不可抗力等原因给开发企业交房和办证带来的影响,做通业主工作,同意给开发企业留出五个月再支付违约金的付款期限。经过前后半个多月的反复沟通协商和耐心引导,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形成了诉前调解协议书。
 
  百余起案件在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前提下,便由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和专业的房地产审判团队为当事人提供了良好的诉前指导和诉前调解,未再衍生出法院诉讼程序案件,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得到了业主和开发企业双方的一致好评。(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