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红)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3月15日上午,山东省济宁市金乡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干警走进金乡县崇文中学,举行法治教育报告会。会上,金乡县崇文中学分别向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颁发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聘书。
课堂上,法治辅导员结合办案实际,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给受害者带来的危害等相关内容,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同学们讲解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典型案例,告诫同学们要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培养学生的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
随后,法治辅导员向同学们讲解了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及如何保护自己远离邪教等知识,与同学们就反邪教知识进行了问答互动,提醒同学们要筑牢远离邪教反对邪教的防火墙。
“老师千言不如法官一语,法治课堂符合学校现实需求,内容通俗易懂,案例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课后,各班主任老师纷纷表示,希望法治辅导员常进校园,以案释法,让法治观念根植于孩子们心中。(山东省济宁市金乡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