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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公布第二版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梁会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提高政务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2022年12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下发了《关于调整编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的通知》,组织全区各有关单位,对我区已公布的《峄城区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实行动态调整。
 
  各单位在全面参照省、市清单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调整形成本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区司法局通过点对点与清单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审查协调,先后四次对清单初稿予以调整,汇总形成了涉及公安、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等15个区直单位的274项证明事项,重点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申请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能够核查的事项纳入了告知承诺制范围。2月10日,我区面向区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2月23日,清单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并印发全区,同时向社会公布。2021年10月14日发布的《峄城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同时废止。
 
  下一步,峄城区将继续加强对各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的动态监管,要求各责任部门科学编制承诺过程、制作格式文本、调整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做好事项清单公示,持续提高办事群众知晓率,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落地,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持续提升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与备案审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