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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健全行政复议审理制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山东省冠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健全行政复议审理制度
 
  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以朋)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纠纷,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为了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着力于“审”,把“严”挺到前头,制定一系列制度保障案件质量。
 
  一、建章立制,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冠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工作流程意见》,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该流程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领导参与,集体讨论,专家把关”。一是“领导参与”,分管领导案案参与,全程监管,做到心中有数,不当“甩手掌柜”。二是“集体讨论”,负责审理的两名工作人员应当对案件的审理进行讨论,行政复议科及分管领导应当对案件的审理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必要时做好讨论记录。三是“专家把关”,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在积极发挥自身业务水平能力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入“外援”即冠县人民政府外聘法律专家,发挥专家法律水平高的特点,把关解析出具法律意见书,为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正确决定,发挥专家力量。
 
  二、严格集体讨论,“审”“论”要有“例”有“据”。在案件集体讨论时,承办工作人员陈述初步意见,要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阐述清楚,并要求提供相关案例。参与讨论者提出不同意见的,也要有“例”有“据”。
 
  三、文书要严格把关,杜绝“错”“漏”。行政复议文书是行政复议的脸面,出具行政复议文书也是日常审理工作。应当严格文书质量,杜绝错别字、错写、漏字漏条。冠县行政复议科要求两名承办人员对行政复议文书出具前“两审”,做到杜绝“错”“漏”。(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