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晚风吹拂着坚毅的容颜,夕阳将怀中的国徽映得金光闪闪。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的干警们结束了审理工作,坚定从容地走在黄河大堤上,这样的傍晚他们经历了太多太多。日渐优美的环境,是他们环资保护工作的见证,也是对他们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的肯定与褒奖。
今年以来,高青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模式改革,不断提升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案件庭审组织到黄河
实质化解环境资源纠纷
高青是淄博市唯一的沿黄县,黄河过境47公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院责无旁贷。作为淄博市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高青县法院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选配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和优秀年轻法官加入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采用刑事、民事、行政与执行“三审合一、审执结合”的审判模式,专业负责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是我们的职责所在。”高青县法院环资审判团队张桂林法官表示,“今年以来,妥善审结涉及黄河生态保护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件15人,对相关被告人采取从业禁止令措施,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环资纠纷多集中在土地承包、排除妨害等领域,案情往往特殊性较强,很难通过坐在审判室分析研判彻底解决。高青县法院积极开展涉黄滩区土地承包纠纷专项解纷活动,坚持“问题出在哪里、法庭设在哪里”,将为民服务关口前移至基层群众身边,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测量勘验,深入案发一线进行矛盾化解,实现“把庭审搬到黄河边”。
在黑里寨镇某村,村委会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欲将土地进行流转时,发现几位村民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侵占集体土地种植农作物,协商无果后将几位村民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案件发生在村集体内部且较为集中,故联合镇、管区相关工作人员到村开展巡回审判。经多方联合调解,几位村民认识到自己占地的错误,表示愿意退还土地,5起土地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
2021年以来,全院坚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主动服务沿黄“滨州-淄博-东营”百里绿色长廊工程、黄河滩区退耕退养和黄河摊区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综合运用专题辅导、诉前调解、审前和解等形式,妥善化解了一批因迁建、滩区土地租赁等引起的纠纷,其中一案例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两个案例入选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司法宣传实施到黄河
源头预防破坏环境行为
夏树苍翠,芙蓉初发。淄博市高青县天鹅湖国际慢城宛如一幅水墨画,在夕阳下渐渐展开。一艘船划开如镜的水面,缓缓驶来,高青县法院正在进行一场别开生面的网络直播。这场6月24日举办的活动以“生态法律赋能守护美丽黄河”为主题,是淄博法院系统“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系列活动之一,人民法院报、淄博中院新媒体线上直播,并同步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广大网友和现场群众纷纷点赞。
“以前对环境保护了解得比较笼统,听完法官的讲解,不只是知道了很多法律知识,也学到了很多保护环境的具体做法。”在全国最美乡村、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蓑衣樊村的普法现场,多年来自发参与生态保护的司大爷指着法官发放的宣传册满面阳光,表示受益匪浅。
高青县法院深入践行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本着“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努力增强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力求从源头预防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今年以来,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现场咨询、专题讲座等8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面向企业开展绿色发展司法宣讲,通过释法答疑、司法建议等方式,实现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共同促进。
生态修复落实到黄河
常态化护航绿色发展
“环资审判实行‘惩治、教育、修复’于一体,坚持打击黄河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惩戒环境资源破坏与生态环境修复相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高青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负责人王雪鹰介绍道。2020年11月28日,淄博中院黄河巡回法庭、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淄博基地、高青县人民法院黄河法官工作室在黄河高青段刘春家险工处正式揭牌,零距离护航黄河生态保护。
此外,高青县法院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以及高青双碳生活示范区建设、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等“五区建设”要求,研究制定专门的服务保障实施意见,将创新环资审判机制、构建综合治理格局等作为重要工作举措。强化生态共治,与公安局、检察院、黄河河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水利局等共建黄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组成调研组,到沿黄各镇办开展生态保护司法需求专题调研,征求镇办和辖区群众的意见建议30余条。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高青县法院将持续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为推动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