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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省法院到济南平阴法院调研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13日,山东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处处长张淑萍,二级调研员王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杨洁,四级主任科员杨玉岭到济南平阴法院调研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济南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春平,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李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二级主任科员魏京龙,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学宝,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副处长李娜,政治部法官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冯启龙,平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学宽,平阴县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王雪峰,平阴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王铸陪同调研,平阴法院部分部门负责人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平阴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平阴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做法以及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随后,参加座谈的各方围绕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中涉及的选任条件、选任方式、参审范围、合议庭模式、事实审法律审区分、管理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提出了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一行对平阴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再下功夫,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刘学宽表示,下一步,平阴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本次调研指导意见,进一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落到实处,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主价值,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