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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峄城区印发《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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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首创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
  ———山东枣庄峄城区印发《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方案》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璐)为充分发挥党委巡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从严从实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首次将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有机贯通,将法治建设专项检查纳入党委巡察内容。
 
  9月30日,中共峄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八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方案》(峄法办发〔2022〕7号),并经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在全市首创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重要内容,实现法治建设领域巡察与党委巡察效能、人才、基层、问题“四聚焦”。
 
  聚焦效能提升,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内容。区委依法治区办积极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沟通对接,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按照法治建设要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的目标定位,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和政策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一并巡察、一并反馈、一并整改,推动全面依法治区手段从法治督察“单打独斗”到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转变,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聚焦人才建设,打造法治建设巡察专业人才库。由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抽调各执法司法单位熟悉法治建设的工作人员,纳入区委巡察人才库,根据每轮巡察对象安排,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从巡察人才库中抽选人员参加区委巡察组,由区委巡察组领导和管理,重点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巡察。巡察正式启动前,负责巡察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参加区委巡察机构巡前培训,同时参加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建设方面的巡察专题培训。
 
  聚焦基层短板,明确巡察法治建设工作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树牢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是否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是否依法办事、规范用权等,重点对区级执法司法单位开展巡察,逐步实现全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巡察全覆盖。下一步将乡镇(街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推进法治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等纳入法治巡察重点内容。
 
  聚焦发现问题,强化巡察发现法治问题整改。负责巡察法治建设工作的人员在巡察中,就法治建设有关事项的性质认定、政策适用以及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巡察组组长汇报,开展组办会商。区委巡察办和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充分沟通协商,强化政策和业务指导。每一轮巡察结束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同时,对于巡察中发现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专题报告等形式,按程序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反馈,由区委依法治区办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工作举措。(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