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宁)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自承担行政应诉工作以来,坚持把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紧抓不放,积极应对,协助化解各类行政纠纷。近几年来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在100%,调解结案率稳步上升。
一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发挥行政应诉指导机关职能作用,加强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应诉答辩、提交证据、负责人出庭等行政应诉工作,并对各单位出庭应诉率和败诉率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提高各单位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程序监督。帮助重点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于因执法程序不完善导致败诉的镇(街道)、部门加强法治监督,定期检查指导涉诉部门执法程序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行政纠纷化解工作。区司法局牵头设立行政调解组织,对行政诉讼案件认真研究争议焦点,了解当事人真实诉求,对适宜通过行政调解的诉讼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解决,科学制定化解方案,切实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
下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履行好行政应诉职能,切实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数和败诉率“双下降”,在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基础上,调撤率和正职出庭应诉率“双提升”。(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