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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中院:再审法官重调解 12起纠纷案结事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枣庄中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了12件因逾期交房引发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再审案件,和解协议签订当天开发公司即将违约金53万余元全部转入购房者账户,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2018年,原告张某等12户购房者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约定2020年6月30日前开发公司需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但开发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要求开发公司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双方对违约金计算比率分歧较大,经协商无果,诉至法院。由于双方情绪对立、矛盾分歧较大,经过一审、二审后,进入再审。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再审法官了解到该案在一审诉讼时有3名当事人曾因过激行为被行政拘留,如果就案办案、一判了之,案件仍存在进入执行程序的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易会引起群体性事件。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坚定调解工作思路,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抓住焦点问题,耐心释法明理,做细做实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9月27日下午,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深入到开发公司售楼处主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并现场督促见证开发公司将该批案件的违约金足额打入购房者账户。
 
  “经过两年多的艰难维权,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购房者们对办案法官的尽心尽责和用心用情表达了感谢,脸上也终于露出了笑容。
 
  今年以来,枣庄市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动“开门办案”走深走实,相继出台《判后答疑工作的暂行规定》《降低衍生件数量、提高服判息诉工作率的通知》等工作措施,在提高解纷质量、实现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努力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