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法官,我们几岁能骑电动车、开车上路?”
“法官,我们遇到意外伤害应该怎么办?”
9月21日傍晚6时30分,德州市平原县江山学校大知识堂里气氛活跃,同学们纷纷举手提出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平原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张君以案说法,一一解答,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让1300余名高一新生在生动的案例中接受普法教育。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平原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喜迎二十大,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
在当晚的授课中,张君结合高中生身心特点及相关案例,围绕“无民事行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自甘风险规则、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和特点及校园欺凌行为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多方面的内容,以PPT、动漫、图解形式展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问答互动的形式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警惕、抵制不良风气,远离犯罪,争做遵纪守法好少年。同时,教育他们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非法侵害,依法进行自我防范与正当维权。
此次法治课堂生动有趣,很快就激发起了学生们对法律的浓厚兴趣,学生们也喜欢上了这位“法官老师”,纷纷提出了自己的“法律疑惑”,张君精彩的耐心解答,学生们津津有味地聆听,还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通过此次授课,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青春有朝气,学法正当时。下一步,平原法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每一位扬帆起航的青少年点亮“法治明灯”,努力为构建平安平原、平安校园贡献法治力量。(山东德州平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