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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中院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推进现场会上作交流发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日前,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推进现场会召开。会上,滨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常清利就滨州法院充分发挥环资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职能优势,坚持依法审判与修复生态相结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相关情况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滨州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资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职能优势,坚持依法审判与修复生态相结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以来,滨州法院多个典型案例先后入选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多个集体和个人获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环资案件“三审合一”,司法护航绿水青山。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或审判团队,环境资源类案件全部归口管理;在省法院确定的环资案件受案范围基础上,滨州靠前一步,先后将涉农村土地类案件和政府及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渔业、水利部门为申请人,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全部纳入“三合一”集中审理范围。
 
  判罚修复多管齐下,彰显特色司法理念。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创新责任承担方式,2021年以来,69件案件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坚持预防性司法理念,利用黄河水利风景区、打渔张黄河森林公园等10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现场办案、就地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规范化司法理念,邀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山东大学等专家学者13人,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7篇环资类指导性案例入选首批山东法院精准化案例规则库,先后承担省法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类案解纷、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土地资源案件裁判规则等研究课题。
 
  保护与发展相结合,拓宽司法守护路径。与生态环境保护、林业水利、乡镇街道等部门联动,构建“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指导沿黄5家基层法院签订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联合九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多种形式吸纳代表委员、行政机关、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当好黄河生态司法卫士。
 
  下一步,滨州两级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环境资源审判,奋力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