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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突出主体工程,务求率先突破,法治建设稳步前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政府建设亮点纷呈,为全面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政治性引领,
  
  凝聚全市法治建设最大合力
  
  强化组织领导。率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高规格召开动员和推进会议,市委书记、市长出席并讲话,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参加会议。先后22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6次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协调小组会议。市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级以上领导先后60余次作出批示。坚持“高层次谋划、高标准启动、高起点定位、高效率落实、高质量推进”的“5H”创建标准,全力打造法治建设“枣庄样板”,全市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的浓厚工作氛围。
  
  强化部署推进。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构建完备的制度保障体系。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示范创建《工作方案》《“4567”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先后召开全市示范创建动员会议、推进会议等阶段性大会8次,举办综合性培训3场,并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市内媒体头版开设专题专栏,发布《示范创建倡议书》,累计向社会公众推送400余万人次。通过举办示范创建宣传月、宣传周,综合运用视频、动漫、短信、宣传册页、户外宣传、线上线下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示范创建群众知晓率,真正体现“法治惠民”的创建宗旨。
  
  强化组织实施。在全省率先将推进法治建设写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将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市委巡察、两办督查内容,连续两年由5名市级领导带队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积极探索述职述法新机制,探索形成“五个一”工作模式。上线运行“枣庄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云平台”,对标示范创建100项指标和新修订的42项内容,细化量化为237项指标,明确牵头单位,压实各自责任,实现全面发展。
  
  坚持创新性带动,
  
  着力破解法治建设中的难题
  
  筑牢法治建设四梁八柱,彻底解决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编制不独立、运行不顺畅的问题。在全国率先一体化彻底理顺市、区(市)两级党委法治机构编制单独设置问题。市辖区65个镇街全部成立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三级全覆盖”。实施“一个统筹”统到底、“一个体系”促发展、“一套制度”管落实的“三个一”工作模式,推动依法治市向基层延伸。
  
  夯实法治建设制度根基,破解立法领域存在的地方立法特色不足、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短板,积极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推动出台《枣庄市营商环境管理条例》。聚焦群众精细化立法需求,颁布实施了10部地方性法规和7部政府规章,构建“一山一水一树一城一绿道”的枣庄地方特色法规体系。其中《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保护绿道的地方性法规。
  
  打造数字法治政府全新模块,着力解决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融合不深的问题。高标准筹建建设“法治枣庄智慧平台”,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囊括涉及立法和重大决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两述两考”学法用法、非诉讼纠纷化解等4大平台,构建起“大法治”管理评价系统。高标准建设鲁南大数据中心,整合雪亮工程、网格化、12345热线、数字化城管、城市生命线等信息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一体化综合指挥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强化平时运行监测、战时指挥调度、综合分析研判,实现“一屏观全城、一网管全市”。探索“榴乡诉递”、“快警务”工作模式,有效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法治建设数字赋能效果充分展现。
  
  坚持系统性构建,
  
  全力打造过硬法治政府建设样板
  
  勇于担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现“市县同权”“双十镇”定向赋权。推行“午间不断档、全年不打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比率达99.9%,107项实现“全省通办”,74项实现“跨省通办”。在全国率先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公布636项证明事项实施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探索打造“1+7+N”信用差异化监管模式,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率先出台市、区(市)、镇(街)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237项,优化法治环境清单50项。
  
  搭建框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地方立法系列制度和办法,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地方特色,国家级刊物多次报道。严格实施《枣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市、区(市)、镇(街)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注重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
  
  严守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在全省率先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以市政府文件下发文件,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工作,最早出台《枣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首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回流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
  
  建立标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将“不罚、轻罚”清单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行统一管理并动态调整。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每年选取1至2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对380余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监督,科学有效制约行政权利。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度97%以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行政层级监督常态化。
  
  打造亮点,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行“0632枣庄阳光复议”模式,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10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高标准建成全省首个“民法典”主题公园,首创“民法典”公园“三融合”法治实践,被评为山东省“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央视媒体多次报道。
  
  注重预防,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个方面,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制定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4个,部门应急预案51个。常态化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涵盖多行业全领域。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对接视频监控2万余个,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示范带动,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累计组织市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16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5次,组织市直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11次,举行宪法宣普仪式12场次,6000余名市直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法治能力测试。
  
  坚持创造性突破,
  
  精心塑造法治建设特色品牌
  
  探索“4567”模式,着力营造一流法治环境。开展以“四项制度”“五个重点”“六项建设”“七大领域”为核心的专项治理,中央依法治国办简报2022年第4期予以刊发。调整并推动落实397项行政处罚“不罚、轻罚”清单,惠及市场主体2万余个。实行重点项目专员推进,及时化解项目建设难题320余项。成立“4×4•专业+特色”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6亿元。建立全方位诉求办理机制,企业对诉求办理满意率98%以上。首创法治环境监督员制度,推开法治指数评估试点,探索具有枣庄特色的法治建设路径模式。
  
  实施“标准化”战略,打造行政执法“枣庄亮点”。在全省率先制定枣庄市《行政执法公示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地方标准,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实效化。建立柔性执法制度,最早实现涉企检查“无事不扰”。建立台儿庄古城旅游执法监管模式,在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推广展示。开展镇(街)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区(市)综合执法队伍均保留为8支。
  
  突出“高效能”治理,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枣庄模式”。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全力推进“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化解工作,率先成立编制为20人的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投资150余万元建成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线上平台,集中整合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市12348热线等10项职能,累计提供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8.7万余件,枣庄市《打造“智慧非诉”、实现“无讼治理”》在全省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会议上作典型交流,《探索“统一战线+人民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建立“三四五”非诉讼纠纷化解新机制》等典型经验做法,被《法治参考》《改革内参》转发,省内外16个地市先后来枣学习考察,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来枣调研给予批示肯定。(枣庄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