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崔冰冰 王军 王希玉)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涉物权保护纠纷的执行案件中,深入研究案情,一纸罚款预告书促使当事人自觉腾退返还楼房,严格把控执行力度和尺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11月,魏某某与张某在法院调解离婚,约定茌平某小区一套楼房归魏某某所有,张某享有4年的居住权。现张某四年居住权已经到期,张某和其母王某某仍占据楼房未返还。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和王某某返还该楼房。判决书生效后,张某和王某某仍占据楼房不予返还,魏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要求其履行返还义务,但张某及其母王某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考虑到本案起因系家庭纠纷,且尚有未成年子女,执行干警经多次协调,张某要求其前妻承诺其本人和孩子居住。但张某仍让其80余岁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的母亲王某某居住,双方仍僵持不下,腾退难度进一步加大。
执行干警再次研究案情,考虑家庭纠纷起因,从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利用五一假期时间,再次上门找到张某和王某某谈话,通过说法明理,亲情感化希望张某和王某某自觉腾退房屋。随后,执行干警作出预罚款决定书,并再次说明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经过数次苦口婆心的劝说和动情晓理的引导后,张某和王某某最终同意自行腾退返还房屋,该案顺利执结。
房产腾退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运用强制手段予以腾退难度较大,耗费司法资源且容易激化双方矛盾。茌平法院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用足用活预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预强制执行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腾退返还楼房,彰显了司法温度和司法力度。(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