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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崂山法院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定法治信仰,山东青岛崂山法院在大法庭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
 
  上午9时,宣誓活动正式开始,青岛崂山法院全体院领导和员额法官庄重肃立,面向国旗国徽,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在党组书记、院长李建伟的领誓下,大家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誓言铿锵有力,承诺掷地有声。
 
  宣誓活动由崂山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洪良主持,李建伟院长在宣誓后发表讲话,他强调,面对国旗国徽庄严宣誓,是我们对党和人民的的庄严承诺,希望大家时刻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
 
  要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要坚守公平正义底线。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强化群众观念,立稳群众立场,设身处地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恪守司法良知,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不为人情所困,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秉持职业操守,珍惜职业尊荣,敬畏党纪国法,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始终做到“自重、自查、自省、自励”,始终保持“慎权、慎微、慎独”。
 
  宣誓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在国家宪法日重温誓词,体会到从事司法工作的光荣,心情十分激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高能力素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做宪法的忠诚信仰者、实践者和捍卫者。(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