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十天调结一案,
——山东济宁任城法院高效调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山东法制传媒网:“法官,您好,我们和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部分工程款已经到账,余款按协议履行”。听到这样的结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法院太白湖诉讼服务站法官仝义杰感到无比欣慰。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标的额8万余元,当事人分别是原告济宁甲民营企业和被告济宁乙木业有限公司,原、被告之间存在长期浸胺纸买卖合作关系。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乙公司欠甲公司款项8万余元,甲公司催要多次未果后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给付所欠款项和利息共计8万余元。
立案后,承办法官仝义杰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曾有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于是第一时间联系双方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经过一番沟通,仝义杰认为本案有调解基础,一方面原告是本地区比较大的民营企业,如果能调解结案可以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还有利于维护双方企业形象,也能更好地督促社会风气倡导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对优化济宁市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调解结案还能够缩短诉讼时间,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经过与原告、被告多次协调,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最终达成了和解方案。本案从立案到结案全程仅用十天,时间短、成本小、效果好,即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和形象,亦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