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有效预防和化解城区金融消费纠纷风险,保护金融机构及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11月2日,山东省济宁任城法院、济宁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组织召开“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并举行了“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济宁任城法院院长王爱新、副院长韩建华,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行长尹峰世,济宁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会长尹卫东出席仪式,金融机构消保部门负责人、调解员,各县市协会分管行长、秘书长等参加仪式。
仪式上,大家就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纷机制的现实意义和迫切需要进行了发言,并就构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纷机制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济宁任城法院与济宁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签订了《共同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合作协议》,双方在工作地点互设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王爱新与尹峰世共同为工作室进行了揭牌。
今年以来,济宁任城法院在深入调研金融消费类案件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后,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济宁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达成共识、实现联动,将出现逾期、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纳入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范围,由行业协会介入进行诉前调解。传统模式下,银行实现债权的流程过于僵化,对于欠款人,漫长的纠纷处理周期使得其还款负担日益加重;对于银行,合法债权也将成为呆坏账,权利无法实现;通过诉讼方式,大量案件进入法院导致案多压力大、缺席判决率高、案件周期长、执行到位率低等多重僵局。此次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是任城法院继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室”、“特邀调解员调解室”、“公证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家事司法疏导中心”之后多元解纷机制的又一创新举措,使司法调解从“独角戏”向齐抓共管的“大合唱”转变,为打造诚信、健康的金融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更为城区经济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山东济宁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