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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法院:破产企业的不动产可以容缺登记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动企业破产过程中的不动产处置工作,10月29日,山东日照中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组织保障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在适用范围方面,《通知》要求,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容缺服务适用于破产企业处置不动产过程中,关键性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欠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告知承诺制适用于除可能导致不动产错误转移、无法撤回的重要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不动产坐落变更信息等证明材料。
 
  在办理程序方面,《通知》指出,破产管理人代表破产企业向登记机构提出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申请时,提交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关键性材料。登记机构收到容缺受理申请后,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查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容缺受理的条件、破产管理人签章是否完整及应当查验的其他内容。不动产登记所需的非关键性材料经补齐或告知承诺制相关证明事项经核查通过的,登记机构予以审核、登簿,申请人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在组织保障方面,《通知》明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开展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实施。全市法院在办理具体破产案件的过程中,应当对破产管理人进行专门指导,帮助破产管理人及相关人员学习并掌握破产企业不动产登 记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所需材料、工作流程。(山东日照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