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10月25日,山东省青岛市南法院立案庭速裁中心员额法官王峰应山东路幼儿园邀请,前往校园与幼儿教师开展了一场普法交流会。
交流会上,王峰从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设立和发展背景着手,详细介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点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围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报告制度、责任追究方式等不同层面,着重讲解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的构建及发生幼儿安全事故的处理机制。
与会教师表示,这次交流会让他们从法律角度重新思考了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也为幼儿园更好开展幼儿保育、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指引,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幼儿保护与教育工作,为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