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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东港法院: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破产企业管理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优化营商环境 公开、公平、公正
  ——山东日照东港法院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破产企业管理人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期,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召开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审会,就选任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进行评审。
 
  案件承办人首先向评审委员介绍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基本情况。评审委员根据案件基本情况,对申报机构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工作方案、规模及人民保障、薪酬及折扣等因素进行重点考察,并对各申报机构进行现场综合评分。
 
  经评审,选任出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第一顺位管理人和第二顺位管理人。
 
  东港法院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对本次评审会进行全程监督。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能够从申报机构中选出最具优势的管理人,确保指定的管理人具有较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在破产清算案件中充分发挥专业判断、综合协调等作用,提高破产案件审理进程,降低破产成本,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下一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对管理人的履职工作做好监督和指导,优化破产案件的各项流程,确保该案能够顺利审结。(山东省日照东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