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宁任城区司法局:多元文韵 绘就“河韵仁矫”新枫景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日照东港区法院:高效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为涉企纠纷开辟“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排忧解难,持续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两起纠纷的被告都是山东某建设公司及其分公司,因城中村棚户改造,被告购买原告日照某建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混凝土、砂浆等货物,货款总标的额500余万元,被告却迟迟没有全额支付货款。原告多次索要未果,遂诉至东港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涉及企业,为更快更好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从利于双方企业今后发展的角度出发,调解结案是最能保障双方利益的方式。在认真研判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促成了两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为解企业燃眉之急,承办法官迅速对查封的账户作出了解封裁定。
 
  两起案件均在一个月内调解成功,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及成本,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其中一件标的额为200余万元的案件,采用“诉前调”案号“一号到底”的解纷模式,使用“诉前调”案号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且不收取案件受理费,仅该一件案件,即为当事人节约诉讼费成本3万余元。
 
  今年以来,东港区法院始终牢固树立“法治环境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健全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积极打造“环节更少、程序更简、时间更短、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高效发展。(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