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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法院:多措并举着力减少诉讼增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积极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院民商事收案同比下降10.2%,执行案件收案同比下降4.7%。
 
  建立多元调解联动机制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格局,在政法委网格化管理系统中增设“诉调对接”模块,向网格员推送案件开展诉前调解,与人民银行、交警、妇联、中小企业联合会等组织,建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该院已收诉前调解案件448件,调解成功261件。
 
  提升诉前调解成效
 
  在诉讼服务中心、5处人民法庭和驻交警队巡回法庭,配备15名专职特邀调解员,实行“基础补贴+调解成功案件绩效补贴”的待遇激励机制,特邀调解员完成基本任务后,每月发放基础补贴1000元,超过调解结案任务数的,按所超出的结案数,每件另发绩效补贴200元;完不成任务数的,按差额数每件扣发基础补贴50元,引导鼓励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尽可能当场过付。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收案3124件,诉前调解成功2205件,占民商事收案的68.7%,其中调解成功并履行完毕的共1664件,调解成功自动履行率为74.4%。
 
  严格规范审执立案
 
  严格落实一案一号、一号到底,对诉前调解成功不能当庭过付的,使用“诉前调”字号出具调解书;对不同原告起诉同一被告的批量起诉案件,依法按共同诉讼和代表人诉讼办理;对企业欠薪案件、同一银行起诉同一被告多笔贷款的金融借款案件、多个申请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提出的执行异议案件,按一案处理。今年以来,该院金融借款类案件同比下降77%。
 
  严格防止案件衍生
 
  针对物业纠纷和房地产等群体性纠纷案件,充分发挥“示范案件”作用,审理一案带动调解化解多案。在审理某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该院在诉前调解阶段,顺利化解79件涉房产过户和违约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完善业绩考核机制
 
  将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记入指导法官业绩,案件比值为1:1.5,引导法官注重纠纷实质性化解。适当调整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的审执案件考核权重,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案件,根据当事人人数计算,5人以上每多1人多计0.2件,充分体现法官的工作量。将诉前委托鉴定工作纳入考核,提高诉前调解成功并当场过付案件的考核权重,案件比值为1:3,引导鼓励法官调解结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